?注册公司名称不能使用的词语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下述字样均不能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
1、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帝王”、“鬼都”等字号;
2、有消极政治影响的“黑太阳”、“大地主”等字号;
3、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字号;
4、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作字号的;
5、“战略研究”、“战略管理”等带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字样;
6、格调低级、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内容或色彩的字号;
7、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字号;
8、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字号;
9、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字号;
10、以及“解放军”、“军队”、“部队”、“陆军”等名称;
11、部队番号或者代号,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
12、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需”、“军服”、“军品”等字样;
13、12军事机关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总部、海军、空军、二炮、各军区、武警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全称和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