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参保人信息变更开具证明的通知
市社保局、市农保局、各区人社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为加强社会保障卡的管理,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业务经办流程,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参保人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关键信息变更时,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参保人的信息变更实际情况,在业务系统变更信息,并开具变更证明(参考附件2、3),参保人须凭变更证明在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更换社会保障卡手续,请各单位通知基层经办机构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1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操作规程(试行).doc
附件2海南省省本级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doc
附件3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doc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