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栏图片
通栏图片
通栏图片
通栏图片
通栏图片

服务项目

工商注册
内资注册,个人独资注册,外资注册,集团公司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注册。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 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企业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 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企业变更
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引起企 业变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种: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变更。

联系我们

  • 海南捷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电话:089866257858
  • 手机:18608967762
  • 传真:0898-66257858
  • QQ:3328965595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8号蓝天丽城5A17室
税务登记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税务登记
返回列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6-04-03     阅读次数:809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二、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1日

 
上一篇: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政策很宽松
下一篇:关于停止实施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