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小餐饮”检查事项:
一、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若无此证,督促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并把此店报送辖区食药监管所。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连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应集中悬挂在店堂醒目位置,并且公示栏上责任人签名到位。(进行检查的干部应帮助其落实到位)

三、厨房内的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上岗,佩戴口罩。若无健康证的,督促其到疾控中心办理,并将健康证复印件放入上述信息公示栏中。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资料档案(档案盒),若无档案盒督促其到辖区食药监管所领取或者琼山区食药监管局机关领取。

五、有消毒柜和保洁柜(做好标签标识),若无消毒柜和保洁柜,督促其尽快购买并投入使用。


六、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基本的卫生设施
1、加工场所整洁,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2、工用具和设备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硬化、平整、无裂缝;
3、厨房内,餐厨废弃物用加盖密闭容器存放;

4、不允许放在地板上加工,又脏又乱;

5、不得在厨房内养杀禽、畜(鸡、鸭、鹅),须在25m以上;
6、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7、就餐场所环境整洁明亮,桌椅摆放整齐无污渍地面无垃圾,桌子底下放小垃圾桶;
七、三防设施到位
1、配备挡鼠板、捕鼠笼等防鼠设施:

2、厨房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不能自动关闭的需设置防蝇纱门或塑料门帘:
3、排水沟出口处:防鼠栏栅(小于1CM),抽油烟机出口处:防鼠网(小于0.6CM ):

4、餐厅内安装灭蝇灯:

5、文明用餐餐桌牌:

第二部分:“小食品”检查事项:
一、证照摆放与“小餐饮”的检查内容一致
二、“小食品”重点检查:
1、食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10cm


2、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3、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明亮。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窗口提供);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窗口提供);
5、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场所平面图;
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窗口提供);
9、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声明材料(窗口提供);
1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窗口提供)。
注:原件提供给窗口人员审核。